更新时间:2022.04.02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起诉的时间规定为三年。交通事故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起算点: 1、交通事故发生之日; 2、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 3、受害人治疗终结之日或伤残评定之日或调解终结之日; 4、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5、权利能够行使之日。
1、解决纠纷的途径有协商或者诉讼。如果双方协商就能够就相关赔偿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不用经过法院。 2、如果协商不成的,那么双方可以诉讼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提出的诉求以及法律相关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财产损害赔偿包括赔偿直接损失和赔偿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一般坚持全部赔偿原则,即折价赔偿(按财产实际减损的价值进行赔偿)。间接损失指受害人可得利益的丧失。间接损失是必得利益而不是假设的利益,是一定范围内的,不可在逻辑关系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一般是驾驶人。若肇事车辆有买保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有商业险的,在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若车主与驾驶人不一致的,车主也应承担连带责任。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人身损伤的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费用。具体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交通事故车辆损害的,首先由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定损确定赔偿数额之后,双方按照各自的赔偿比例进行赔偿,先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够的部分商业险赔偿,在不够的,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中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 一、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车辆或其他财产损坏,可以主张以下赔偿: 1、车辆维修费; 2、车辆救援费、停车费; 3、更换交通费用,
根据现有司法解释之精神,交通事故致人残疾(经伤残鉴定为十到一级)或者死亡的,赔偿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院都会酌情判决;对于交通事故致人伤害(尚不够残疾)的,法院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如果赔偿权利人为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
交通事故损害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但存在以下情况属于犯罪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
交通事故赔偿可分为三个方面:财产损害赔偿,当地损失能够修复的,应当赔偿因当地损失造成的修理费。对不能修理的车辆、物品,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值的差额。个人方面,对生命和健康的损害不能用金钱来抵消。精神补偿,受害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规定是: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