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的合同有效;如果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的,则属于无权代理,其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如果经过总公司的追认,则该合同有效;如果总公司没有进行追认的,则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分公司具备签订合同的权利,但是需要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因为分公司一切经营活动受总公司指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不可以签订合同。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要总公司承担,并不能凭这样的合同对抗第三人。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
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
分公司能否与员工签订合同的确认方式:若总公司授予其订立合同的权利,就能订立合同,反之则不能订立合同。且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应当以总公司的名义与劳动者订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有效的。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法人,只要有领取营业执照执照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并且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即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公章;只要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合
不能。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不能与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权利义务需要总公司进行承担,不能签订合同对抗第三人。在实际的事务处理过程中,分公司需要服从总公司的相关调度,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
不需要签订合同,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可以签合同,但其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其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但也可以先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承担的,再由法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