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劳动争议发生后,调解是有效解决纠纷的途径之一。在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并出具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认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在调解书生效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仲裁庭在作
调解书的有效期是两年。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不得超过两年,申请人在提出进行强制执行的申请后六个月之内法院应该采取强制的执行,否则的话申请人可以向上级的法院申请进行执行。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以后,可以责令原来的人民法院在一定的期限内进
仲裁调解书生效时间是送达当事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仲裁调解书是由仲裁机关制作,用于记明申诉人和被诉人自愿达成协议的内容,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有效,并将永久有效。 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经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人民法院加盖印章后,法院会送达双方当事人。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调解书便具有了法律效力。 调解书的法律
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有效期是: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提起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效力。如果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有效期为两年,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在裁决生效后的两年内,向当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应该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
劳动仲裁书有效期是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请执行有效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
劳动争议申请调解时效法律未限制,但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达成调解协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
由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仲裁调解书是仲裁程序的终局生效文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可以凭生效的劳动仲裁调解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当事人在签收之前
(1)使仲裁程序终结。调解书一经生效,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机构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审理。这是调解书在程序上的法律后果。 (2)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确定。这是调解书在实体上的法律后果。 (3)当事人不得再行申请仲裁或起诉。调解书的生效表明
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效力: 1、劳动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2、劳动仲裁调解书在送达之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不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的; 3、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
仲裁调解书生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签收后。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