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租金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员工银行储蓄账户。 除上述信息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复印
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如果已婚的话,要提供结婚证书和复印件。 2、已婚人士需要提交丈夫和妻子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作为鉴定材料,未婚人士也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 3、如果有房子的话,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租房子的话
需要的材料有: 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办理人没有结婚的话不需要。 身份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 离、退休证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是以下六种: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6、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办理:提供身份证件; 3、代理人办理:提供委托手续; 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
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6、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
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所需材料: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期房:备案的购房合同和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二)提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账户已纳入中心集中封存户管理的职工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三)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申请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原籍户口簿;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