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恶意诉讼立案标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涉嫌恶意诉讼罪,予以立案。公安机关受理虚假诉讼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会立案。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1、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
当事人报案之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如果控告人如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并且,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对于应当立案的案件,公安机关却不予立案的,报案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报案人可以去纪委、监委实名举报。其次,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在7日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还是不予立案的,控告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在7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需要在7日内作出决定,最后还是决
很多时候,被害人认为存在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却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侦查。这种“立案难”的现象并不鲜见,尤其在一些伤亡事件中,被害人家属认为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却认为是意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控告人不服的,是可以申请复议的,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在实践当中一般效果很差,因为在公安机关在决定立案的时候,通常都是口头告知,不会送达书面通知书,但是检察院在受理立案监督申请的时候,又要求申请人提
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采取如下方式: 1、向原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确实符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
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决定不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2、请求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 3、提起自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快速审查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