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简易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若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一审法院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一般20天审结,最长是一个半月审结。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该在立案那天开始算起三个月之内进行审结。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该在第二审立案那天开始算起三个月之内进行审结。有特殊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
刑事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刑较轻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所采用的由审判人员一人独任审判审理案件所适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诉讼程序。
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对于可能判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延长三个月;审理自诉案件未被羁押的,应在受理后六个月内宣判。刑事案件的判决走普通程序审理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适用的期限规定。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1、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