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出租的房屋有瑕疵的,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而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燃油费因该瑕疵致使租赁合同履行不能的,则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有瑕疵的,首先分清房屋瑕疵的责任。 在房屋瑕疵是出租人责任的情况下,根据租赁房屋瑕疵情况和承租人实际使用的情况,可以部分减少相应的租金;如果导致租赁房屋完全不能使用的,可以不付租金并解除合同。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无权转租。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就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另外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
租赁物的瑕疵责任依法应由承租人来担责,出现下列情形则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来担责: 1、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未及时提供必要协助的; 2、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等情形。
房屋拆迁活动中,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有可能不是产权人,而是承租人。房屋遇到拆迁,承租人房屋使用权不得不终止,拆迁租户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分两种情况: 1、普通私房拆迁,承租人租用房屋居住或者经营,与产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如果租赁协议中就房屋拆
房屋有瑕疵的,首先分清房屋瑕疵的责任。在房屋瑕疵是出租人责任的情况下,根据租赁房屋瑕疵情况和承租人实际使用的情况,可以部分减少相应的租金;如果导致租赁房屋完全不能使用的,可以不付租金。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请求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