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买卖合同中违约金和损失通常不可以同时主张,但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实际损失与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实际上具有赔偿性质,应当与造成的实际损失相符。民事损害赔偿遵守填平原则,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为目的,因此实际损失与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
如果支付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以弥补遭到损失的不足部分,即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用。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的补救方式,具有损害赔偿所不具有的特点,由于违约金数额可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这样当事人对违约后
合同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合同撤销后将发生两方面效力,一是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无需履行合同;二是当事人因
一、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关系定金与违约金不可并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一规定表明了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同时并用
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另一种是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和直接经济损失只能主张一项,不能同时要求双份赔偿。 那么对于违约金来说
一般合同违约不可以同时主张损失和违约金。 因为对同一违约行为同时适用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的,赔偿的数额可能会超过造成的损失,此时违约责任将具有惩罚性,这不符合违约责任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 但是如
承揽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话,守约方不能主张违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这主要是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85条的规定,违约金是约定的违约金责任。双方没有事先约定,或者事中约定的情况下,就算对方出现了违约行为,守约方也不能主张对方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违约金,顾名思义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需要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违约金是合同法定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是为了惩戒违约方而存在。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如果事先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出现违约行为之后,守约
首先,违约金和利息在借贷合同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二者的性质也是不同的。违约金主要针对这些合同当事人出现了违约行为,同时合同约定违约方需要支付一定违约金的情形。利息就是指,由于借贷关系,借款人需要向出借人支付的一定金额,也就是使用本金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