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4
按法律规定,“责令赔偿损失”不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 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
责令限期改正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治理是属于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的,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对其进行惩戒的行为,具体包括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
责令改正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包括: (一
责命整改不是强制措施,是行政处罚行为,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所作出的责令改正的决定并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
责令停工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能力罚,还包括声誉罚,例如警告、通报批评;以及财产罚,例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责令停产属于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责令停产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是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或者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而责令改正不属于对人身自由的限制,也不属于对财物的限制。
责令改正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或者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而责令改正不属于对人身自由的限制,也不属于对财物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