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
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法定案件在前述期限内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
临时羁押最长可达七个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到一百五十九条,一般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不能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尚未办结时可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四类重大复杂的案件期限届满尚未办结时可延长二个月;以上四类重大
车辆解押的期限没有具体规定。只要当事人提交相应的材料,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确认符合相关条件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即可解押。
一般而言,批准逮捕后的侦查办案期限不超过2个月;因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2个月;可能被判处10
警方掌握了犯罪的证据就可以对嫌疑人进行逮捕,逮捕是指公检法机关对可能判处徒刑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完全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
逮捕后羁押的期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一般情况下,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不超过二个月; 2、如果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有以下: 1
刑事案件羁押期限最长时间是37天。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可以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可以超过二十四小时。拘留的时间,一般不可以超过14天。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主要情况有根据: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交通十分不便的偏远地区
没有。法律并未对质押合同的期限有所限制,股权质押合同期限可约定协商,并以协商的期限为准。 但股权质押因主债权而产生,一旦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会随之消灭。 股权质押合同,为双方当事人协商订立的质押合同,法律作为调控主要问题和预防问题的作用并
刑事案件羁押期限最长时间是37天。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可以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可以超过二十四小时。拘留的时间,一般不可以超过14天,特殊的情况拘留延长到30天
侦查羁押期限不可以大于两个月,如果案件复杂、在侦查羁押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申请延长一个月,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嫌疑人还有其他重要犯罪的,侦查羁押期从发现其他犯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是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被逮捕到侦查终结的时间,在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