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的标准无特殊情况下是30元一天。误工费有工资按工资赔偿,低于平均工资按平均工资赔偿。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费,营养费,30一天,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交通事故中的营运车的误工费,如果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没有固定收入的,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则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
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人身损害的,肇事者应当赔偿营养费,其赔偿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进行计算。营养费指的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交通事故赔偿必要的营养费,除了营养费受害人还可以获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因伤致残的还可以获得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交通事故后营养费怎么算,需视情况而定: (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 (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受害程度达轻伤
交通事故受伤,营养费的计算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其中最重要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 虽然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只能作参考,但实践中这一意见常常是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确定营养费给付的重要依据。
交通肇事交通费这么算:交通费以受害人、受害人的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为标准。并且交通费需要被害人一方提供相应的车票或付款凭证进行具体的计算。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交通事故营养费应由赔偿义务人承担。此处的赔偿义务人应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分为四种情况:第一,对交通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机动车使用人与机动车所有人同为一人,则由该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第二,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住院的营养费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具体的数额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
交通事故致死抚养费和赡养费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赡养费。对于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均按五年计算。按照上述标准,计算未成年人的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