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办理结婚证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具体的内容如下: 1、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
丢失结婚证一般需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且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需要到男女双方的某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办理,领结婚证还需要结婚当事人双方都带好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若两人都是外地的,那就需要回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若只有一方是
办结婚证去男女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要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无配偶证明以及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满足结婚条件想要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携带以上材料亲自到婚姻
结婚证需要去民政局补办,具体如下: 1、如果结婚证是丢失了的,需要出具结婚证丢失证明; 2、如果是撕毁的,能够反映原貌的,此时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结婚证丢了需要通过以下方式补办: 1、对于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需要申请补办手续的,补办人只要
结婚证丢了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要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领结婚证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领。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结婚证丢了不是补办,而是补领。根据法律规定,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丢失情况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
取保候审的办理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在拘留期间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向公安机关提出。第二种是在逮捕决定作出之前向检察院提出。这种情况下,需要撰写《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附上相应证据材料提交到检察院并和工作人员沟通。司法实践中,第一种方式
1、取保候审期间得到执行机关批准的,可以离开居住地。 2、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同意
被取保候审的人如果需要离开经常居住地到外地,需要取得取保候审决定机关的批准,否则就不能离开居住的县、市,如果执意离开,有可能被取消取保候审、收入看守所关押。因为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目的就在于限制被取保候审人的一定的人身自由,所以被取保
取保候审可以结婚。最高人民法院一九六一年九月一日在《关于保外就医犯人能否结婚的复函》中提出保外就医犯人只要是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条件的,也和一般公民一样,可以登记结婚。
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对于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应遵守一些规定,但并没有禁止当事人登记结婚。所以,如果司法机关没有特别明确禁止当事人结婚的,只要当事人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仍可以正常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