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4、行政赔偿争议必须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赔偿诉讼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内部人事管理行为。 4、法定终局裁决行为。 5、刑事司法行为。 6、行政调解行为与法定行政仲裁行为。 7、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不受理以下案件: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指的是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具体包括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而提起的诉讼;以及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等。
税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的行为;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的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全部具体行政行为都有管辖权,比如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案件、行政许可案件等,对于一些行政合同和抽象行政行为在符合限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受案管辖。而对于事实行为、内部行为、国家行为和刑事司法行为等,不属于法院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受理事项: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
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一般指的是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具体包括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而提起的诉讼;以及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等。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以下这些: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
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是: 1、诉讼的行政行为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 2、诉讼原告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4、属于行政诉讼的管辖范围内。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行政机关符合法定条件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