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应扣留其车辆,责令投保交强险,进行基础保费两倍罚款。
驾驶没有交强险车辆,可以处以暂扣机动车,并按照交强险应缴纳保险费的两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其机动车辆,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并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
交强险有责无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发生交通事故时,非机动车上人员不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如非机动车上人员受伤的,不论机动车是否有责任,交强险均予以赔偿。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人民币。 发生交通事故时,
发生保险事故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所以赔偿的损失是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方面的损失。“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应指的是第三方发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应扣留其车辆,责令投保交强险,进行基础保费两倍罚款。
和事故发生没有必然联系,所以,无法划分责任。但是没有交强险,对于赔偿方面有影响,交强险不论责任大小,都要对对方进行赔偿,没有购买交强险,那么应该由交强险负责的部分由车主或驾驶员承担。
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是:由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而后向事故责任人追偿。不交强制险的行为属于违法,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应当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中进行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