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适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有: 1、公民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等。存在这些情况且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适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具体如下: 1、属于公民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等范围的; 2、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 3、其他条件。
法律援助的范围和申请程序:公民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等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需提交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经济困难的证明、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
应当提供刑事法律援助的是: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2、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
申请法律援助对象有: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二)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
办理法律援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3、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等等。
法律援助对象是指具备获得法律援助的资格条件并实际获得法律援助的人。具备获得法律援助的资格条件是: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
为了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健全司法人权保障机制,保障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促进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规范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免收费或由当事人分担办案费用
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等。
应当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等。
刑诉法中的法律援助的规定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