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人社局撤销工伤不予认定书,之后需要进行调查,对事故经过进行了解,再次根据是否符合工伤构成的条件进行判定,最终结果还是以劳动行政部门开具的认定书为准。人社局撤销是合理的,工伤认定本生就是人社局管辖权的工作,一来般是不会自我纠正认定结论的。但是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认定为工伤,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
社保局的工伤认定不了,不属于工伤,按非因工负伤办理。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职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4、专家进行鉴定。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认定在人社局申请办理吗:是在社保局办理,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
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方式如下: 1、由申请人写出复议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的申请,陈述复议理由。只要理由合理充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可以撤销工伤认定书。 2、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
工伤认定书这么撤销:需要撤销工伤认定书的,那么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一般来说在提供证据之后,符合撤销条件的,那么就会撤销。
社保局无正当理由不给做工伤认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