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困难,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时,原股东可以通过财产清算确定专利使用权处理办法,经协商一致后专利使用权可以取回。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
股东会可以解散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会因为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而解散。注意股东会解散公司的需要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有限公司董事长没有权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等。
股东无权解散公司或注销公司。但可以通过股东大会会直接起诉,请求依法进行解散或注销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人民法院判决解散的,公司应当立即成立清算组,完成相应的清算工作。
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备法人资格。两者之间的债务承担,具体如下: 1、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以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 2、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是企业法人管理的财产,或者属于企业法人的财产,分支机构可以
首先,如果同居期间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解除同居关系后则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如果双方财产混同,无法确认各自出资比例的,则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均等分割。 其次,当事人同居
首先,如果同居期间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解除同居关系后则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如果双方财产混同,无法确认各自出资比例的,则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均等分割。 其次,当事人同居
首先,如果同居期间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解除同居关系后则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如果双方财产混同,无法确认各自出资比例的,则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均等分割。 其次,当事人同居
分公司注销后的债务依《公司法》规定应由总公司予以承担。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可以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
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1、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
公司转让的债权债务按以下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