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一般不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当事人自行解除即可。但如果男女双方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即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
如果当事人仅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是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能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
当事人不可单独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当事人仍可以经协商一致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因此产生财产纠纷的可以提起诉讼,法院对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
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书,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不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但是可以起诉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法院应当受理。同居关系发生在无配偶的男女之间,同性之间发生的同居关系,不在我国民法典所调整范围之内。
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
一般不可以通过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双方自行分开即可。但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目前已经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应视为事实婚姻,其婚姻效力也受法律保护,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经法院调解无效,确认双方感
同居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无需在通过法院来接触同居关系,即使起诉,法院一般也不会受理。但是如果属于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依法可以起诉解除。
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流程如下: 1、首先要准备材料,包括对方身份信息,住所地,己的身份证,民事起诉状等。 2、然后到法院立案。 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第二种是双方都是无配偶者的,以财产分
起诉书具体要包括的内容有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