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关键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了。如果是借钱一方自己用了,对方不知情,或者不认可,而且后期另一方也没有因为借钱这个事情从中得到好处或受益,那也不是共同债务,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债务。 诸如一方借款给其自己的亲威结婚用的债务、除了
对于夫妻单独所付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力偿还,也可以说服他代为偿还,但须以资源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偿还债务。注意,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生活的,则不属于个人债务,应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的,如果该债务是债务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的另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可以不偿还,而由债务人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反之,如果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则属于
我是云南人、我嫁到江苏已经十一年了、我生了俩个小孩。,我老公一直都对我不好。我也不敢说。说了他就打我:我老公一直都打我、去年我爸生病我回来到云南、他不让我回来、后来我上班拿一点钱回来看我爸、在了四个月
夫妻离婚,一方自愿承担一切债务,另一方是否可以免责,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负责偿还
就该案例而言,当事人要清楚一点,既然双方已经离婚,那么双方就属于没有任何关系的两个人,如果不涉及个人利益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尽量本着互不干涉的方式去生活。同时,如果双方因为某些私事,必须见面的,应该保
可以请求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要看是什么情形下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这个问题你的想法如果是想逃债我们不支持、不鼓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人家也是真金白银给到你了、帮过你,所以逃债的想法不可取。在婚姻法上正常的债务我们要分两类:一类就是纯属一方的个人债
夫妻一方买房需要另一方的征信。夫妻一方能自己单独买房。夫妻一方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单独购买房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也不会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间也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由一方单独买房,并且房屋归购房者个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