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公诉案件中被告量刑太轻,如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身判决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五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公诉案件,受害人不可以上诉只能请求检察院抗诉。检察院抗诉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限制。一般来说,若检察院提出新的事实与证据,对于量刑的影响比较大,那改判的可能性比较大,只是单纯的以量刑太轻提起抗诉,一般来说改判可能性不大。当然,不能那么绝对的预判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立案要根据驳回意见处理,若材料、证据不足欠缺的则应该补正相关材料、证据信息。如果法院既不立案也不出具驳回意见或者不予受理裁定书,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若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的,则具体办理流程首先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求人民法院进行受理。《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的案件种类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
被告缺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但根据
1、不服一审判决部分内容进行上诉,其他判决内容当然不生效。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
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不服怎么办?针对不同的主体,法律有相应的救济程序。 1、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一些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相关决定,将不起诉的决定书送到公安机关,并且要求进行复议;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将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书,当事人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请求提起公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被告故意回避,拒不配合,原告应当法院提供被告详细住址和联系方式,由法院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在法院依法送达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以后,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刑事自诉不予立案,可以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刑事自诉不予立案的处理方式: 1、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通知控告人不立案的原因,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2、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
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控告、报案、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该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应该进行立案。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是犯罪事实轻微,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