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主体确定一般是按照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来进行确定的。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主体,具体而言指的是因犯罪行为造成损害,为维护自己合法的民事权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的公民、法人。还要注意被害人死亡的情形
当事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诉讼可以是当事人主观撤销诉讼请求,也可以是法院被动按撤诉对诉讼进行处理。 一、按撤诉处理的情况如下: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原告确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确定: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后维持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改变或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行政行为,这些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民事诉讼过后,原告败诉了,如果原告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应该在收到判决书的十五日内申请上诉。原告应该书写上诉状,然后将上诉状提交给一审法院,然后一审法院会将相关材料移送给二审法院。
行政诉讼中的原告即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指原告所认为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行政机关。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拥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有权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公民死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近亲属或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案件的被害人,也可以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如果被害人是国家的,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可以是检察院。被告人就是原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原告和被告的概念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是利害关系相对立的两个方面。原告是指为了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而可能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原告的主体资格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