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结婚应在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证件材料。 结婚登记的要求如下: 1、要求结婚的男方年满二十二周岁,
结婚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结婚的,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在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内地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应该在男女双方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手续。男女双方需要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共同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结婚申请。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会为双方进行结婚登
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③待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手册(或营业执照) 4、二寸
结婚去男女双方应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具体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结婚应在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证件材料。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到夫妻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带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外地居住,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接受办理离婚,这种情况也需要到夫妻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只有一方要
办理结婚登记应该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在自愿,且满足法定结婚年龄的原则下,才能办理登记结婚手续;满足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携带当事人双方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薄原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