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情势变更不属于合同免责的事由,因为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形时,当事人需要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
情势变更解除合同一般没有违约责任。情势变更导致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情形并不要求合同履行不能,合同仍然能够履行,只是履行代价过于高昂且强行履行将导致合同当事人之间出现严重的利益不平衡状态,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可以依法解除。
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是,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而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要求变更的;或者合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变更合同的内容的。
合同履行完毕能变更的情形如下: 1、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 2、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 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
可以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同。符合情势变更情形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变更的条件如下: 1、合同依法成立且已经生效; 2、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变更履行期限。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
情势变更合同应当符合的条件: 1、合同已经成立。 2、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3、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下列事项,即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需要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以及如果当事人不按约定履行的,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
变更程序如下: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元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变更以原已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 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也无合同变更的余地。 2
合同履行主体变更一般就是债务人变更,债务人变更必须经过对方债权人的同意才行,债务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合同变更程序:合同变更适用合同法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变更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原来的合同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登记的,合同变更后仍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登记。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履行合同的标准,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 2、合同履行的方式,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