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的发生),致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中的情况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在全面履行之前,由于不能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当事人在合同依赖的基础或环境中发生意想不到的重大变化,如果合同的原有效力继续维持,则显然不公平,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
合同履行要注意事项如下: 1、注意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 2、企业换人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3、付款方式一定要可靠; 4、验收如果有异议要及时提出; 5、合理行使不安抗辩权; 6、解除异议及时提; 7、对方违约及时止损; 8、诉讼时效内必须有
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第一须有情势变更之事实。 这是适用情势变更的前提条件。 所谓“情势”,系指作为合同法律行为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 所谓“变更”,乃指这种情势在客观上发生异常变动。 第二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终止之前。 这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的发生),致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目的在于消除合同因情势变更所产生的不公
所谓情况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成立或履行过程中,社会现实或基本事物形式因当事人自身的过错而发生质的或超过一定数量的异常变化。如果合同严格履行,将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导致合同履行极不公平。 情况变更原则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一)情况变化的客
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能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通知的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同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二、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
变更合同履行期限的法定条件有: 1、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后,履行终止以前; 2、合同履行变更非当事人所能预见; 3、合同履行变更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4、具有合同履行变更的客观事实; 5、因合同履行变更而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
1、具有合同履行变更的客观事实。 2、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后,履行终止以前。 3、合同履行变更非当事人所能预见。 4、合同履行变更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5、因合同履行变更而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
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所谓“情势”,系指作为合同法律行为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包括政治,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