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4
公诉案件包括除了自诉案件以外的所有案件,自诉案件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包括故意轻伤案、重婚案、妨害通信自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对被告
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不服的和其他法定情形。
对于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刑事立案标准为:行为人需要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且持有伪造发票的数量达到较大标准。 1、本罪的对象是伪造的发票,包括普通的发票,也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2、刑法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起诉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的范围: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
涉外刑事案件的范围包括: 1、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2、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
票据抗辩的范围包含下列种类: 1、对物的抗辩。对物的抗辩,是指因票据本身所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 2、对人的抗辩。对人的抗辩,是指因票据债务人和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存在一定关系而发生的抗辩。
刑事和解的案件分为以下范围: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
行政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符合法定情形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刑事速裁案件范围如下: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当事人对案件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包括: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具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包括: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