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一、破产公司的债务如何清偿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破产公司清
按照相关程序,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财产(非抵押物)处置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等费用,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不足部分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
1、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如果贷款办理不成功,就要无条件解除合同,退回全部定金和已交付的房款; 2、要明确约定产权证办理的具体时间,同时要约定不能如期交付产权证的违约责任; 3、要约定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保质期及出现质量问题的的解决方案。
个人企业破产的债务处理: 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再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3、然后清偿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清算后原则上债务全由企业承担。特殊情况下股东承担。破产财产的分配首先偿还的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职工工资伤亡补助,社会保险以及税款。
按照民法典中规定企业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债务不得转让,债务转让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且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
个人企业破产处理的方式:按照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债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这是因为公司合并后,参与合并的各方的财产关系、股东关系都已移转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
公司破产债务由公司破产财产清偿,清偿顺序为: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