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对于刑事案件,如果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一般都要开庭。并且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若符合适用缓刑的相关规定,则开庭不会收监,被告人不可以适用缓刑的应当在开庭前收监。被告人在法院开庭前取保候审的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经法院审查是否收监。
刑事案件一定要开庭,刑事案件一般为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如果是自诉案件的,可以由双方自行调解。
宣判可以分为当庭宣告和定期宣判,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公开宣判家属是可以旁听的,不仅是家属,法庭也是允许媒体以及其他的公民旁听的。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下列人
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适用缓刑的开庭不会收监,被告人不可以适用缓刑的应当在开庭前收监。被告人在法院开庭前取保候审的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经法院审查是否收监。
刑事再审是否开庭要依具体的案情而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
民事诉讼开庭几次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庭可以根据当前的案情,自己来决定开庭几次,只要不超过审判期限就行了。上诉后,二审法院并不一定是要经正式开庭才会判决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民事案件,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刑事案件的宣判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当庭宣判,即开庭当日当庭宣判,一种是定期宣判,是合议庭评议案件得出结果后,定期宣判。无论是当庭宣判还是定期宣判,都是公开宣判。实践中,大多数刑事案件的宣判法院会选择定期宣判的方式。
视情况而定。刑事案件到了法院后,法院在两种情况下会退回检察院,第一是法院认为检察院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检察院补充证据;提出建议的,法院会延期审理,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第二是法院认为案件无法定罪,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
处理检察院退侦两次的方法是:如果案件的事实已经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则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退回侦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对于刑事案件来说,休庭后法官一般都会及时开庭的,因为法官一般要在两个月内审完案子。法院开庭休庭后,多长时间在开庭,由主办法官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决定的,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