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1款),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在两方面具有区别: 1、定义上: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2、刑罚上: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
非法采矿罪是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量刑方式为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
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分辨如下: 1、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已经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特定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一般来说,这意味着罪犯已经完成了犯罪行为,产生了犯罪结果,对他人或国家的利益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 2、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办案标准,具体还要看当地相关部门的办案标准。
《刑法》中的破坏性采矿罪的构成要件是: 1、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
违反相关保护法的规定,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擅自采矿,并进入国家规划的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以及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经过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导致矿产资源被破坏的不良行为,就是通常非法采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
犯罪分子有立功情节的量刑规则: 1、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经查证属实的犯罪行为,或为公检机关侦查其他案件提供了重要线索,并使其得以侦破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发他人经查证属实的犯罪行为,或为公检机关侦查其他案件提供了重要线索,并使
破坏性采矿罪的犯罪构成应当包括: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
非法采矿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限于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包括国营、集体或乡镇矿山企业中作出非法采矿决策的领导人员和主要执行人员以及聚众非法采矿的煽动、组织、指挥人员和个体采矿人员。
构成非法采矿罪既遂的,一般要承担其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存在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的,承担其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