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从释义角度看:“赠与”指的是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且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而“赠予” 指的是将财物送给他人,亦指赠给的财物等。从行为的层面说,赠与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需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走法律程序完成
赠与合同的效力的理解,主要从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和法定的撤销权两方面来理解。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任意撤销赠与,而法定的撤销权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关于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撤销权和法定的撤销权的
房屋赠与行为的生效条件主要包括: 1、赠与人和受赠人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 2、赠与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民事权利能力; 3、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等其他条件。
赠送合同是赠与人作出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后,即可予以实施的合同;而遗赠则是由遗赠人生前作出,在其死后方可实施的一种意思表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
赠与合同的涵义是: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所有的财物无偿的赠给相对人,相对人表示接受的协议。享有标的物产权的所有人有权进行自由处分,可以依法签订赠与合同。
股权赠与的流程有: 1、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程序。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转增股票的含义是:上市公司将企业的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并将由此而增加的可流通股免费分配给所有股东,这些免费赠送的股票即称为转增股票。送股和转增股都是无偿地获得上市公司的股票,只是上市公司在财务核算的账务处理不一样。
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相对人,相对人予以接受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相对人,相对人予以接受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撤销存款赠与权是指未经公证或者不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转让赠与财产权之前,无需任何理由可以撤销赠与权。行使条件如下: 1、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转让登记; 2、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 经
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该条所明确的制度即为附义务赠与。
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