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对于在哺乳期内的当事人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是符合采取某一强制措施的条件;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城管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在城市管理领域内,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如果城管是依法相对集中地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就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被采取强制措施符合条件的可以撤销。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行政强制措施的特征如下:1.具有具体性。行政强制措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具有强制性。3.具有限制性。它属于行政限制行为,而不是行政赋权行为。4.具有预防性。5.具有临时性、应急性。6.从属性和独立性相结合。7.具有非制裁性。8.具有可诉性
时间不定。立案是程序是侦查活动的开始,强制措施是指通过侦查后依法对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从侦查到发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过程。立案之后认为应该采取强制措施的话,就可以马上采取。
致人轻伤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致人轻伤的,可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的,可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例如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等情形的,公安机关就可以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强制措施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自次日起不得超过六个月;自传唤后开始传唤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拘留不得超过三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到四日,对于重大案件和流窜团伙作案的嫌疑分子
一般是30日,最长不超过60日。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是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
交警能采取强制措施。交警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等情形时,可以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采取查封、扣押车辆等行政强制措施。
自首后不一定马上采取强制措施的。如果是犯罪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行为,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的话,可能直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是情节严重的犯罪是会立即采取强制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