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0
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
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如下: 1、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
发生宅基地纠纷时,当事人应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进行处理。根据法律规定,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宅基地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土地使用权人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可分离,为同一人所有。在他人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应由土地使用权人取得房屋所有权。
因农村建房与邻居发生纠纷时,首先应尽量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对方不愿意协商的,当事人可以寻求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在搜集相关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宅基地老房子翻建规定如下: 1、必须是农村户口,在农村每个农户家庭都享有宅基地建房的权利,当然这也是农村户口最大的一点好处,这些年很多城里人都想到农村买宅基地盖房,但国家明确规定是禁止的,如子女户口迁出后,父母的老房子子女是可以继承的,
子女在父母宅基地建房归父母,子女可继承房屋,而据我国民法中“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应为一人所有,不可分离。也就是说,谁拥有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宅基地上的房屋就归谁所有。如果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宅基地是以父母
由于我国土地政策的特殊性,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不属于任何个人的财产。因此子女在父母的宅基地建房的话,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公民的房屋、财产、及各种私人的用品都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在父母死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子女在父母宅基地建房的话
子女在父母宅基地建房归父母。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坚持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