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遗嘱中明确了的财产,应当严格按照遗嘱处理,没有涉及的遗产,仍然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般来说,立遗嘱人会在遗嘱中载明其遗产的内容,已经各项遗产由谁继承,继承的份额等。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应当按照遗嘱内容处理。如果还有被继承人没有处分的遗产,则按照
遗产继承的有效期最长是20年。在有效期之内,被继承人需要在期限内,进行手续的办理和过户手续。如果某继承人独占父母遗产超过20年,不管别人是否知道,遗产都归他所有。当然,在遗产归属明确后,过户手续还是要做,从而使遗产的所有权转移得到确认,以防
遗嘱是没有有效期限的。但是继承人必须在两年之内继承遗产。如果在两年之内没有继承遗产,或者是当遗产有纠纷,未进行起诉的话,两年之后就不能够提起相关诉讼。提起诉讼之后,超过20年即诉讼时效结束。
办理房产继承首先要到被继承人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户籍的注销,从而办理死亡证明。然后要到市区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接着要办理财产过户继承登记,申请人应该为继承人或者是受遗赠人。房产继承有两种情况,一种为遗嘱继承,另一种为法定继承。遗赠
继承公证需要两证:在继承人所在派出所开立的继承人死亡证明;出具死者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继承财产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遗嘱和遗赠支持协议原件(遗嘱或遗赠)。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人,财产转让给其中一人的,应当经他
遗嘱继承可以跳过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无效的,继承人应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割遗产。即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作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分割遗产,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由第二顺位遗产继承人即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分割财产,同
遗嘱继承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的继承人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两种,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无效时,则按法定继承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可知,遗嘱无效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合法有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第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
继承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是: (一)申请 1、立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遗嘱公证申请,亲自前往确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立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
办理公证,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
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民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