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民事诉讼法的回避范围包括: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相关人。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
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内容: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公安办案指回避制度是指公安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办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公安办案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办理的制度。
刑事诉讼回避制度适用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
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
一般所说的回避,是指针对其本人或直系亲属(配偶、子女及配偶或其他直接利益关系人)、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如提拔晋升、党政纪处分、招商招标等事项。
刑事诉讼回避制度适用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
刑事诉讼法的回避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
1、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可以提出异议并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请复议; 2、执行法院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当事人有权向上级法院申请变更执行法院; 3、案外人提出异议,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或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4、债权人可以选择一审法院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为被告。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
适用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的人有: (一)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二)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三)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四)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