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4
如果犯罪分子检举他人犯罪事实、或者提供破案线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分子自首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分子投案自首供述自己罪行的属于自首情节,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重大立功减刑也是有时间限制的。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重大立功减刑的也有期限的限制。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
重大立功减刑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可以判缓刑。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可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3、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 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6、对国家
自首后有重大立功的会减刑。相关法律规定是,自首后有重大立功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类似情况下,对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的从宽幅度要适当宽于具有立功情节的被告人。
法律规定重大立功能减刑的规则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缓刑期间多次重大立功可以减刑,由考察机关报请法院申请减刑。 法律规定,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 因此,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
立功减刑标准: 1、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2、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看情况。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1、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2、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