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除了依法当场收缴的外,其余应当由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
行政处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起诉以及复议期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有一定的时间程序,不是说几天就能执行完结的。法院一般受理后要先从立案庭移送到执行局,执行局要分案; 分到承办法官后,要先初查(查银行、土地、房产),给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等等,这些内容都是需要时间的。一般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经院长批准可以
行政处罚移交给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是复议或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既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的,则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在该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可由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如果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而当事人没有申请复议、向法院起诉,也不履行的,则该行政机关可在三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期限是复议期限或者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既不履行,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的,则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执行。
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需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而行政机关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的;行政机关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及是在有效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等。
只有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一般七日内开始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立案。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
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是六个月开始执行。具体规定是: 1、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2、委托执行的案件
被处罚的当事人对于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履行的,没有行政强制权力的行政机关可以在对当事人进行催告十日后,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的,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条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此时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