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行政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知道”一般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对人行为内容及诉权和起诉期限。
诉讼时效的截止点是: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以期限届满之日作为起算点; 2.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以该条件成就之日作为起算点; 3.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以该期限到达之日作为起算点; 4.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以义务人一方违反不
案件的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所谓的时间计算中止,若想恢复,需要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事项的存在,会导致案件的诉讼时效终止,中止原因消除之后,要继续计算进行时效。
诉讼时效中断后一般是中断的事由消除了之后,就可以马上进行计算了;而且在计算的时候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提出诉讼时效的中断当事人的申请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所谓的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同时,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一般来说,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则依照其规定。此外,最长的权利保护期间为二十年。但是,如果发生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就会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具体地来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对诉讼时效
无履行期限的债务,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对还款的时间作出明确约定的债权债务关系。面对此种情况,要明确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可以分四步进行: 1、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约定一个还款时间,诉讼时效自约定时间届满之日起算; 2、可以用其它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