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0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应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下要素可构成本罪: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人应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主
符合下列条件下才会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牟利为目的; 3、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
满足下列条件即可判断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具有牟利的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
满足下列条件即可判断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具有牟利的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
满足下列条件即可判断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具有牟利的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公民个人或者组织只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将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让与他人,转让后原权利人不再享有土地
土地使用费的收费标准是:每平米140元。土地使用者由于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一般是指,新增建设用地的平均土地纯收益。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