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 1.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免责条款,即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3.债权人过错,即因债权人的过错而导致违约责任的发生。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共同危险行为中证明具体侵权人的、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其他免责事由。
合同无预约的免责事由是指法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有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
关于违约责任免责事由的规定是: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杭力、合理损耗、债权人的过错。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承运人能证明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是货物本身的白然性质或合理损耗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债权人的过错致使
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的免除事由如下: 1.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2.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
违约责任的免除事由有不可抗力、例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征收、征用、罢工;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以及当事人依法约定的免责事由。如果一方有违约的情形,但有免责事由的,可以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有: 1、法定的免责事由,例如不可抗力,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对违约方可以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2、约定的免责事由,当事人可协商确定免责的情形。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原因。不可抗力是指自然因素、政府行为、公众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等客观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因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