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物业停业主水电没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区域内,供电单位应向最终用户即业主收取有关费用,物业不是供电合同当事人,一般情况下无权擅自采取断电措施。
物业服务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人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
1、物业停业主水电没有法律依据。供电合同的当事人为业主与供电公司,物业服务管理合同的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停电的权利是供电公司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不属于物业公司。 2、法
物业停业主水电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不交物业费,物业无权停水。如果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索要物业费,但不能采取停水、停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在我国只有供水公司才有权对逾期不缴纳水电费的业主采取停水的措施。若物业公司擅
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在业主欠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以停水停电为惩罚手段,在合同
首先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如果有任意一方违约的,都需要承担合同所违约的责任。 如果是因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缴纳物业费,但是物业无权采取停水或者停电的方式;因为业主是与供
物业如果停水或者停电是否构成违法需要视具体情况来看,一般在现实生活中,电费、水费、燃气费、暖气费等带有公共服务性质的相关费用,是存在于相关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的情况的。如果是因为业主欠缴相关费用,并且经过多次催告,在合理时间期限内,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标的可以为交付商品,也可以为提供服务。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