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人民法院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可以由一名审判员进行审判,也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宣判,审理时应该由被告人与被害人进行辩论,然后作出判决。
刑事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 1、刑事案件犯罪事实仍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的; 2、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下列期间不计入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公告、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中止诉讼、中止审理或
民事诉讼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除此以外,具有下
工伤纠纷需要了解的问题: 1、先治疗将事情委托代理,然后对工伤进行认定和鉴定,最后确定赔偿的项目和金额进行索赔,不赔偿的可提起诉讼赔偿。 2、申报伤残鉴定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保险赔偿。 3、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
庭审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2、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发言或提问; 3、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的期限一般为二十日,最长可延长至一个半月。《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事案件一审,规定了以下审理期限:受理后二个月以内,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具有可能判处死刑等情形的,则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