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
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如下: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撤销合同,平等的撤销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是基于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签订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撤销。根据相关法律的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可以撤销房产买卖合同的情况: 1、合同是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的; 2、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内容显失公平。
以下情节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可以撤销;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可以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可以撤销。
购房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协议的,可持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办理撤销合同备案手续: 1、购房人对所购房屋因质量或结构问题、规划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现状发生变化,要求解除合同的,由售房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2、购房人因房屋建筑面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要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需要自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情况有: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双方行为人恶意串通,合同无效;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下列情况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双方行为人恶意串通,合同无效;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买房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
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情形有:买受人与出卖人协商一致的;出卖人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出卖人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出卖人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出卖人的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