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除了营养费还可以获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住院。在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当中,对于营养费的认定是非常灵活的,法律法规是没有具体的标准的,法官也不能够从医学的角度进行对其阐明。一般情况下,只要受害人已经进行住院治疗,并且出院记录上有加强营养的医嘱的,法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不超过医疗费的20%。
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
交通事故保险抚养费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交通事故中扶养费的赔偿标准为,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进行计算。营养费指的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交通事故赔偿必要的营养费,除了营养费受害人还可以获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因伤致残的还可以获得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需要比照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营养费的,其具体标准为: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因此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交通事故中关于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为: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营养费标准: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每天10-30元/天(江西省各地有差异,南昌地区20元/天,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鉴定意见评定的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