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担保法中的担保方式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以及保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例如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
担保的范围包括: (一)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三)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四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五种:一是定金;二是保证;三是抵押;四是质押;五是留置。 1、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 2、保证,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
债权担保的担保方式如下:担保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为合法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上述五种担保,而不能创造新的担保形式。债权担保的五种担保方式有以下区别: 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存款
合同的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留置、定金,这四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四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债权担保的担保范围如下: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
车贷担保的保证,一般不是一般保证,而是连带保证。连带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一般保证是指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有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保证合同主要是指行为人以人担保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