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下列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
从嫌疑人被逮捕到法院宣判是没有具体期限的,嫌疑人从逮捕到侦查结束一般不超过二个月,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的案件后,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法院对案件立案后,审理的期限一般是二个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相对复杂的案件可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四类特殊重大复杂案件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两个月;对于有可能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则可在此基础上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两
拘留批捕期限最长是不能超过37天的。检察院已经批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羁押是包括拘留和逮捕的。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同时拘留和逮捕都是对犯罪嫌疑人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因此羁押是包括拘留和逮捕的,只是羁押的时间不一样而已。
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期限最长是七个月。一般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是二个月以内;但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能再延长二
批捕后最多拘留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
对于被拘留后的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七日内逮捕,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
公安局刑事拘留的时间,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期限,从拘役开始计算,最长为三十七日。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报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审批期限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从一地到另一地作案、多次作案、串通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申请审批的期限可以延长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在该期限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
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具体原因如下: 1、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