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中包含的罚款,具体的缴纳期限为十五日,超过该期限的,可以向违法行为人收取滞纳金。《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
行政处罚法中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在该期限内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发现违法行为的,不能再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而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算起。
行政处罚的时效在两年后会失效。如果行为人依法应受行政处罚,但是其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五年后不再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不执行也不会失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
《行政处罚法》中的追责时效一般是二年,至多可延长至五年。如果违法行为自作出之日起的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予以处罚;如果危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该期限延长至五年。
行政处罚一般最长不能超过两年。如果依法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能在予以处罚;但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该时效期限延长至五年。
行政处罚期限为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应当依照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听证开始之前各环节的具体天数有如下规定:一是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后,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在三日内提出;二是行政机关应在听证开始七日前通知当事人时间、地点。因此从当事人
行政处罚应当在二年内作出,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一般应在九十日内做出;如果能当场作出的,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但是对治安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因此行政机关需要在二年内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没有行政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直接起诉的时效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
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