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担保人不需要担一辈子,担保人可以与债权人、债务人约定保证期间。约定了保证期间的,在保证期间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
视情况而定。一般是不会担保一辈子的。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
担保人不需要担一辈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1、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
担保人期限应当由债权人和担保人自行约定,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的届满期限。
当然,个人部分必须是个人缴纳的。如果公司同意补缴,不需要任何证明。如果公司不同意补缴,需要申诉到劳动仲裁,则需要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证明是这个单位的职工。
个人可以为他人债务担保,成为保证人。 保证有两种方式: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如下:主债权的全部;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违约金。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实现债权的费用。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若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担保人要承担下列风险: 1、永久担保人的风险。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 2、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 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
做担保人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诉讼时效是三年。
担保承诺函和担保合同的区别: 1、范围不同。担保合同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担保承诺函是由法律规定而产生。 2、效力不同。担保合同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重要,因为债权人不能够实际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三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