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公司法》第十六条进行了规定。具体职权如下: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有以下职权: 1、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赔偿计划;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有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法集团董事会的规定: 1、董事会的设立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2、董事会的组成人员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3、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等等。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才可以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法对董事会会议的规定是: 1、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2、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总经理能进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总经理可以担任公司董事,因此也就可以进入董事会。 董事会由全体股东或职工民主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常设机构。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不是股东,但是经过股东会选举可以是公司的董事,进董事会。但在实际中,依据公司具体情况,如果新加入股东
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必须有股东大会批准。一般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份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有明确的约定,行使这些规则都是要按照章程的规定程序。
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因此其选举机构为董事会,若要任免董事长须经过董事会的程序进行,股东及股东会无法直接任免。 2、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因此,股东是否可以任免董事长,需根据公司章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