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属于设立分公司,要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设立分公司流程如下: 1、去工商局办理分公司的核名; 2、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刻章; 4、银行开户。
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最低实收货币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保监会的决定,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删去原规定
公司设立,一般有六个条件,具体包括: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
公司监事不是随便设立的,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
设立分公司需要备案,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发起设立全部资本由发起人缴纳,募集设立由发起人缴纳一部分,其余部分由募集而来。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只需投入较少的资金,就能够从社会上聚集到较多的资金,从而使公司能够迅速聚集到较大的资本额。
公司设立的程序如下: 1.编写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2.刻私章。 3.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4.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5.办理验资报告。 6.到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公司。 7.领取营业执照。 8.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9.
注册公司在公司登记的辖区以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构成以下情形之一的,才需要在经营活动的发生地设立分公司: 1、以公司在登记地以外的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没有经营资格的机构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2、在公司登记地以外从事生产、加工、包装、分装等生产
设立分公司需要登记。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股份公司设立申请的材料有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股东的信息以及申请书等相关的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此时需要实缴。
分公司不能设立股东。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只有负责人,没有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