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月的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事后担保的保证期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超过该期限的,担保人一般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事后担保的保证期限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具体应视情况而定。 担保人多长时间有责任,要依据担保的类型而定,如果是抵押物权担保的,只要主债权在有效期内,担保人就要承担责任。 如果是保证担保的,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的,保证责任为主债权履行期满后6个月。
担保合同约定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清偿为止的,视为约定不明确,担保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期间指的是担保合同当事人约定,或法律推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担保人允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不同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不同。首先是一般保证的担保期限;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注: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
连带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如果连主债务的履行期限也没有约定的,则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