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4
商标侵权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
即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也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法律同时规定了,如果侵权人不知情,并且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不知情的侵权人也需要承担停止销售该产品,提供购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属于侵犯商标权,但是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承担停止侵权,没收侵权产品的责任。
假冒商标是属商标侵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侵犯著作权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假冒商标侵权案件如果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或者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予追责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任的案件等,就是自诉案件。
假冒伪劣商品罪立案标准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具体如下: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
一般假冒伪劣商品罪的量刑标准是: 1、行为人制造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为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销售金额二十万到五十万元的,处二年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
反向假冒商标侵权行为是一种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行为主体方面,其主体只有与被反向假冒人生产、制造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有关,而不包括该类商品的销售者在内。销售者购进他人生产的商品,用自己的销售商标替换他人商标再将商品投入流通市场的行为不属于反向
假冒伪劣商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 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的,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
假冒伪劣商品单位犯罪的追诉标准: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属于侵犯商标权。根据法律规定,侵权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证明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可以说明提供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停止销售。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